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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栾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时间:2020-10-12 作者:栾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浏览量:

各参保单位:
  从9月份开始,失业保险待遇可以由失业人员通过手机APP从网上进行申领,需要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在网报端做职工减少申报,需正确填报职工减少的变更原因和法律依据(可申领失业金的减少原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网报操作手册有详细的说明)。
  2、参保单位做完减少后,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邮箱为sjzsybxk@163.com。名单电子版表格从http://sjzjy.cn:90下载,邮件标题统一为:XX单位XX月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3、参保单位对领取失业金人员的档案进行初审,对于2008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失业人员以及有服役经历的失业人员,需参保单位携带相关人员职工档案及《缴费年限核定表》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维护缴费年限;200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失业人员不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档案,也无需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参保单位应及时告知失业人员在单位办理减少业务后60日内通过手机APP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通过手机APP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认真核对自己的累计缴费月数,如果对缴费月数有异议,应停止申领,及时向原单位反映情况,由原单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缴费证明材料,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再继续通过手机申领。
  5、参保单位应告知失业人员,参加市医保的失业人员无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其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直接为其办理接续手续;参加省医保的失业人员,需持本人社保卡于当月28日至次月6日到户籍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接续等手续。
  6、失业人员的手机号码从社保卡库中自动提取,如失业人员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先到社保卡中心变更手机号码,再申领失业金,以保证及时接收短信通知。

   二、失业人员关系转移 
  失业人员需回原籍(省内其他地区,外省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首先要根据第一条的流程,完成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然后按原流程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流程请从sjzjy.cn:90的“业务须知”查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须知”。

   三、失业人员档案管理 
  根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3]136号)有关规定,失业人员档案按照规定交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根据此项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接收失业人员档案,由单位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失业人员档案转移至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满,其档案可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管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在8月份办理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因系统升级还没有办理申领手续的,请所在单位从第一条第二步开始办理。
  2、当月通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的,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3、“河北人社”手机APP通过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下载,以保证安装最新的版本。
  4、手机申领失业金的操作流程、《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缴费年限核定表》请从http://sjzjy.cn:90下载。

 

                 

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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