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就业的城乡劳动者。
二、办理条件
1、被本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2、在本市自主创业的劳动者。
3、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三、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本人有效的营业证照,或本人灵活就业书面承诺等材料之一。
3、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审查劳动者提交的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创业登记项目。
2、录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劳动者就业状态。未申请过《就业创业证》的产生《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劳动者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个人服务大厅的就业创业栏目查询办理登记情况或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就失业登记查询栏目查询及下载电子证。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所持的各类证照被注销,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终止灵活就业的,应当及时到现常住地或原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人社公共服务大厅办理终止就业登记。
五、办理时限
劳动者提交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马上办结。
六、办理地点(方式)
1、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人社公共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2、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申请办理。
3. 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办理。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劳动者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个人服务大厅的就业创业栏目查询办理登记情况或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就失业登记查询栏目查询及下载电子证。
八、咨询电话: 85537982
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冀ICP备20017986号
地址: 电话(Tel):0311-88212535 0311-88212533 EMAIL: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