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我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石人社字﹝2019﹞38号)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区从6月7日起至6月30日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栾城区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统一到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报名,报名时间6月7日-6月30日。
二、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栾城区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见习单位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年度见习岗位数不少于10个。
(三)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须提供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时,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二)填写《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附工作场地照片2-3张)。
(五)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票据、人员入账工资单(以上票据均为2020年10月-2021年3月)。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审核表和承诺书可到邮箱lcqrlzysc@163.com(密码85972555)红旗邮件中下载)
四、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须能够先行垫付和按比例分担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并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二)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地址: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系电话: 85972555
联系人: 李翔 安学伟
附件1: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法 人 代 表 | 注 册 资 金 |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性质及 主管部门 | ||||
单位办公地址 | |||||
现有职(员)工人数 | 申请见习人数 |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
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 |||||
申请岗位情况 | 申请见习起止时间 | 承诺留用比例 | |||
申请见习岗位 | 见习人数 | 见习青年条件 (学历、专业) | 见习青年 待遇 | ||
认定岗位情况 | 见习起止时间 | 留用比例 | |||
见习岗位 | 见习人数 | 见习青年条件 (学历、专业) | 见习青年 待遇 | ||
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注:此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附件2:
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承担石家庄市就业见习任务,向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个见习岗位。我单位承诺,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提供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按月发放。见习期满,对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并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章)
年 月 日
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冀ICP备20017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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