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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企业工伤保险政策明白纸

来源:企业工伤科 时间:2020-10-12 作者:栾城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浏览量:

承办单位:栾城区社保中心 企业工伤科  88031260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为在生产、工作中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栾城区社会保险中心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二、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1.0%、1.2%、1.5%、1.7%、1.9%、2.5%。

三、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2、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生活保障的长期待。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4、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按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残疾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费用。

5、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工伤保险条例》、3《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冀人社规【2018】7号)及其实施的文件等规定。

 

联系电话:8803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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